索引号: | bxsgaj-2023-0000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设立中共本溪市公安局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9-16 | 成文日期: | 2023-09-1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公党[2022]40号 | |
关键词: |
关于设立中共本溪市公安局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
为了加强党对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经市局党委会审议通过,设立中共本溪市公安局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在市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局党委书记担任委员会主任,市局党委副书记和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担任副主任,局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纪律检查科、督察支队、审计科、警务保障部、法制支队、信访科主要负责人为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市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市局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委 员:局办公室主任
局人事科科长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局纪律检查科科长
局督察支队支队长
局审计科科长
局警务保障部主任
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局信访科科长
二、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主要职责是:
(一) 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加强党对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领导的具体举措;
(二) 审议决定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审计结果运用等审计监督重大事项;
(三) 审议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年度报告;
(四) 讨论和决定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重大问题、重大措施等事项。
三、 审计委员会机构设置
审计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局审计科,办公室主任由审计科科长兼任。
中共本溪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