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政协提案
发布日期: 2018-05-25 成文日期: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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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25 10:43:29 【字体:

纪凤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统一收容管理的提案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去年1116市公安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构建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保民安聚民力暖民心听民意解民忧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七大警务工程”。其中,“整治安民警务工程理念与您的提议不谋而合为此我们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委员的意见和呼声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对您的提案非常重视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了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落实解决现对您答复如下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制度已取消

2003622经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公布200381日起施行。19825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的职责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

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救助站应当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我市公安机关的做法

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主要承担一下几项工作

公安机关一线执勤单位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履行告知引导护送职责对工作中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告知其向救助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等行动不便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机构对突发疾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救助在明确职责的同时我们还将全市四家救助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予以全局公示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工作根据民政部门的请求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走访群众比对公安机关走失人口库比对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发布协查通报等形式及时核实身份解决人员滞留问题

对于在工作发现的强迫乞讨以及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管理工作的关爱和支持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