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 成文日期: | 2020-06-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高峪地区早晚高峰堵车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年来,本溪市公安局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维稳创安主力军作用,全面防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净化治安秩序,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为维护全市政治大局稳定、社会治安安定、人民群众安居贡献力量、担当尽责、履职奉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对公平正义新期待。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公安交警部门根据自身职责,集中整治该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逆行、强超强会、车辆无序行驶、闯红灯、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该路段交通秩序已有了好转。同时,紧盯周六日交通管控薄弱环节,部署警力整治子雄路口交通拥堵顽症。
静态停车方面加强属地交警巡逻频次,提高电子警察抓拍效率。通过整体规划城市和地区发展的角度,规划出合理的人流、车流走向方案,增设路边限时停车泊位,并联合市建委城市建设和管理部门多次对该路段进行实地调研,并对增设的限时停车泊位进行了调整。为减少拥堵,属地大队针对此路段的特殊性,多次开展了静态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停车辆进行相应的处理。
明山区政府将针对道路两侧商贩占道经营问题,明山区已责成区城乡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派遣工作人员定期对合成路全线的占道经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将持续加大管控力度,采取定员定岗常规管控、执法车辆流动巡查、不定期集中整治等多种方式,解决道路两侧商贩占道经营问题。
市住建局将安排市综合执法支队、明山区综合执法大队采取“死看死守”的办法,坚决取缔这一地区的占道经营,完善道路通行环境;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客运集团将37路公交车始发站从合峪路移至合成路与联系路路口或移至宏峪小区与子雄路路口,实现环形交通。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