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6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 成文日期: | 2020-06-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6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封闭小区私家车乱停乱放及小区内违法乱建等现象管理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年来,本溪市公安局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维稳创安主力军作用,全面防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净化治安秩序,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为维护全市政治大局稳定、社会治安安定、人民群众安居贡献力量、担当尽责、履职奉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对公平正义新期待。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由于非封闭小区的管辖权限不明确,一直对非封闭小区的管理不到位,所以出现各种乱象,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建议市政府法制部门将责任分工、停车规范等内容写入《本溪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由区政府、社区、区综合执法局、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共同治理,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