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 成文日期: | 2020-06-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本桓公路通往武警支队道路两旁规范停车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年来,本溪市公安局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维稳创安主力军作用,全面防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净化治安秩序,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为维护全市政治大局稳定、社会治安安定、人民群众安居贡献力量、担当尽责、履职奉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对公平正义新期待。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问题路段,为郊区居民区道路,对该道路的维护管理和道路设施设置,由所在地政府部门负责。因此,建议由明山区政府牵头,组织明山区住建局、卧龙办事处、武警、交警共同对该道路的交通设施进行规划设置,并依法进行严格管理。
当前情况下,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加大警力,对该道路上停放的严重影响通行的车辆进行劝离。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