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0-06-15 成文日期: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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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15 13:12:33 【字体:

李树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彩屯南站十字路口设立红绿灯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年来,本溪市公安局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维稳创安主力军作用,全面防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净化治安秩序,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为维护全市政治大局稳定、社会治安安定、人民群众安居贡献力量、担当尽责、履职奉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对公平正义新期待。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彩屯南路是连接溪湖彩屯地区与平山区振工路的重要交通主干路,车流量大,结合属地大队的实际管理情况,采取滨河北路(郑家桥方向)进入彩屯南路禁止左转、直行的管制措施,采取自由交替通行能最大程度的提高该十字路口的通行效率,保障进出彩屯地区的主干路畅通为该区域的交通管理的主要任务。该地事故情况也多为刮碰事故,综上所述,按照行业标准此路口不符合设置交通信号灯之条件。

彩屯南路属于城市主干路,平峰时每小时的车流量约为1500台车流较大,滨河北路属于支路,平峰时每小时的车流量约为250台车流较小。按照相应国家行业标准《GB 14886-201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相关规定,支路车流量较少加上属地大队的管理需求,故不能在此处设置信号灯。

从实际道路客观条件,该路口位于彩屯大桥下桥口,该处安装信号灯会加重桥体载荷负担,影响桥梁安全。且我市地处东北地区,冬季长达五个月,降雪季节,桥梁上铺设道路同比正常道路湿滑程度大大加大,设置信号灯易引发交通事故。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