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0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0-06-15 成文日期: 2021-06-15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0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15 13:09:38 【字体:

李树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交通信号倒计时信号灯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年来,本溪市公安局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维稳创安主力军作用,全面防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有效净化治安秩序,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为维护全市政治大局稳定、社会治安安定、人民群众安居贡献力量、担当尽责、履职奉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对公平正义新期待。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及《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的相关规定,信号灯倒计时显示器属于信号灯附属设备。

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研,经过反复论证并制定方案,目前,已完成信号灯倒计时器的安装。

三、目前本溪市共有岗区105处,经过排查还有41处没有安装信号灯倒计时器装置,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此项工作逐步完善。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