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aj-2019-00022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设立机动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建议(202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6-12 成文日期: 2019-06-12
废止日期: 文 号: 2021号
关键词: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设立机动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建议(2021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12 08:11:59 【字体:

 

马丽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机动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一年以来,本溪市公安局紧紧依托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始终把“保民安、聚民力、暖民心、听民意、解民忧”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公安交警部门为了规范出租车驾驶人的管理,在各大队设立了驾驶人培训班,凡是在路面被交管部门查处的出租车驾驶人,每周周一到属地交警大队参加实名学习,内容就是交通法规,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路。同时,各交警大队每月定期都在出租车公司召开安全例会,对出租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

二、公安交警部门在每月25日定期深入辖区客运公司、旅游公司、出租车等企业召开安全例会,“面对面”的为驾驶人上安全课,教育驾驶人,传达上级文件要求。要求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车辆。

三、公安交警部门每周都会组织交通志愿者深入社区、厂矿、学校等地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应急处置知识等对驾驶人进行教育。

四、两县部分“两员两站”已经建立,承担劝导、纠违、宣传三大基本职责。以农村地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为重点,严把出村口、出镇口、及时检查、及时劝导。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爱和支持。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