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23-0001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暂住登记 | 主题分类: | 暂住证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4-09-06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暂住登记
一、事项名称:暂住登记
二、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三、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实施层级:县级
五、设定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六、服务对象:自然人
七、受理机构:公安派出所
八、决定机构:公安派出所
九、数量限制:无
十、申请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十一、禁止性要求:无
十二、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就读、购房、租赁房屋满半年证明之一的。
可容缺材料:无
十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上传制证
十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到场次数1次;支持邮递办理;网上办理情况:网上申请,可以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公安便民专区”全程网办。
十五、办结时限:法定时限,30日;承诺时限,寄达地址为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递到申领人手中;寄达地址为省内农村及其他偏远地区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投递到申领人手中;普通证自受理之日起17个工作日后,由申领人自行到受理派出所现场领取。
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七、结果送达:当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十八、联系电话:本溪市营商局,电话024-43889010; 本溪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 电话:024—42833109
十九、办理地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二十、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