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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5 09:00: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二、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三、审查类型:即审即办

四、权限划分:市、县级公安机关

五、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六、适用范围:已注册的机动车

七、受理机构: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本溪县、桓仁县公安局车管所

八、决定机构: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本溪县、桓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九、数量限制:无

十、受理条件:取得机动车合法证照及相关手续

十一、禁止性要求:无

十二、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4、填写申请表。

(二)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办事大厅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并受理。

(二)审查:办事大厅登记审核岗审核资料。

(三)决定:办事大厅工作人员予以办理。

十四、办理方式:(一)实体大厅办理;(二)“一网通办”;(三)“一窗办理”;(四)  “一次跑”事项。

十五、办结时限: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

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七、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一)本溪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协调考评处,电话024-43889010

(二)本溪市营商局,电话024-42218505

十九、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咨询电话024-44811432;本溪县、桓仁县公安局车管所。

      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