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
一、事项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
二、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三、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实施层级:县级
五、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六、服务对象:自然人
七、受理机构:公安派出所
八、决定机构:各分县局治安大队
九、数量限制:无
十、申请条件:拟办理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更正的
十一、禁止性要求:无
十二、申请材料: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经公安部门核准予以纠正重错号的材料或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出生日期的材料或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性别的材料或证实申请人准确公民身份号码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或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十三、办理流程:受理—确认
十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到场次数1次;支持邮递办理。网上办理情况:网上预约、网上申请。
十五、办结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七、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本溪市营商局,电话024—43889010; 本溪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电话024—42833156
十九、办公地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二十、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