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号码变更
一、事项名称:公民身份号码变更
二、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
三、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权限划分:市级公安机关
五、审批依据: 《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当前户口管理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工作的通知》(辽公治[2004]110号)
六、适用范围:公民
七、受理机构: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八、决定机构:本溪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
九、数量限制:无
十、申请条件:符合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条件
十一、禁止性要求:无
十二、申请材料:凭原始的《出生证》、《落户通知单》、《独生子女证》、《卡介苗证》、《免疫接种证》、《学籍卡》、《人事档案》、《结婚证》、旧户口本、旧身份证、学校或单位证明、本人申请、社区民警调查、公证书等。
十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
(二)审查:县(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部门)审查。
(三)决定:本溪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审批。
十四、办理方式:(一)窗口办理;(二)“一次跑”事项。
十五、办结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七、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一)本溪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电话024—42833156
(二)本溪市营商局,电话024-42218505
十九、办公地址:各公安派出所
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