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一、事项名称: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二、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三、审查类型:即审即办
四、权限划分: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五、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
六、适用范围: 公民
七、受理机构: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八、决定机构: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九、数量限制: 无
十、申请条件: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申报
十一、禁止性要求:无
十二、申请材料: 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通知单》、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
十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持相关手续到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注销。
(二)审查: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对申请人出具的材料进行审查。
(三)决定: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结。
十四、办理方式:(一)窗口办理;(二)“一窗办理”;(三)“一次跑”事项。
十五、办结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即办。
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七、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一)本溪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电话024—42833156
(二)本溪市营商局,电话024-42218505
十九、办公地址:各公安派出所
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