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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落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5 09:17:3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引进人才落户

二、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三、审查类型:即审即办

四、实施层级:县级

五、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六、服务对象:自然人

七、受理机构:公安派出所

八、决定机构:公安派出所

九、数量限制:无

十、申请条件:拟办理引进人才落户的

十一、禁止性要求:无

十二、申请材料:

(一)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落户

1、基本手续:(1)《落户申请表》(由户籍民警据实填写,申请人签字)。(2)高层次人才认定手续(无需申请人提供,须由户籍民警核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高层次人才认定信息后办理并存档)。(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4)落户地址手续:①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或取得“房屋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的情形)。②落户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不动产权证书》及房主到派出所签字的《同意落户意见书》。③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首页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的予以认可)。④落户社区集体户的,直接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

2、除基本手续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交手续:(1)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在一处,但居民户口簿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2)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不在一处的,提交配偶子女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二)经认定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落户

1、基本手续:(1)《落户申请表》(由户籍民警据实填写,申请人签字);(2)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手续(无需申请人提供,须由户籍民警核查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信息后办理并存档);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4)落户地址手续:①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或取得“房屋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的情形)。②落户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不动产权证书》及房主到派出所签字的《同意落户意见书》。③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首页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的予以认可)。④落户社区集体户的,直接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

2、除基本手续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交手续:(1)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在一处,但居民户口簿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2)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不在一处的,提交配偶子女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3)父母随迁的,提交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三)学历人才落户

1、基本手续:(1)《落户申请表》(由户籍民警据实填写,申请人签字)。(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3)落户地址手续:①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或取得“房屋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的情形)。②落户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不动产权证书》及房主到派出所签字的《同意落户意见书》。③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首页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的予以认可)。④落户社区集体户的,直接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

2、学历手续:(1)中国高等教育学习信息网学历登录查询用户名、密码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2)系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除基本手续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交手续:(1)户籍地为外省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提交学校属地派出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2)大连市:50周岁以上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提交用人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属本市劳务派遣或外包公司代缴社会保险的,提交双方派遣协议或社会保险代缴协议。(3)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在一处,但居民户口簿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4)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不在一处的,提交配偶子女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5)大连市: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符合放宽落户年龄条件的,提交相应的奖励证书或证明。

(四)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1、基本手续:(1)《落户申请表》(由户籍民警据实填写,申请人签字);(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3)落户地址手续:①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或取得“房屋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的情形)。②落户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不动产权证书》及房主到派出所签字的《同意落户意见书》。③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首页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的予以认可)。④落户社区集体户的,直接到拟落户派出所办理。(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除基本手续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交手续:(1)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在一处,但居民户口簿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2)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不在一处的,提交配偶子女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3)50周岁以上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提交用人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属本市劳务派遣或外包公司代缴社会保险的,提交双方派遣协议或社会保险代缴协议。

(五)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或中级工落户(大连35周岁以下,其他市无年龄限制)

1、基本手续:(1)《落户申请表》(由户籍民警据实填写,申请人签字);(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3)落户地址手续:①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或取得“房屋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的情形)。②落户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不动产权证书》及房主到派出所签字的《同意落户意见书》。③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首页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的予以认可)。④落户社区集体户的,单位注册地所在地派出所核验办理。(4)毕业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5)申请人在注册地为我市用人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2、除基本手续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交手续:(1)户籍地为外省中等职业学校户口的毕业生,提交学校属地派出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2)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在一处,但居民户口簿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提交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3)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不在一处的,提交配偶子女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4)属本市劳务派遣或外包公司代缴社会保险的,提交双方派遣协议或社会保险代缴协议。

十三、办理流程:受理—确认

十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到场次数0次;支持邮递办理。网上办理情况:网上预约、网上申请。

十五、办结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即办。

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七、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本溪市营商局,电话024—43889010; 本溪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电话024—42833156

十九、办公地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二十、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