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平山交警快速侦破公交车受损案件受赞誉
8月12日中午11时00分,本溪市平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位于兴安7路公交站点停靠的两台公交车被“碰瓷”,两车受损。
接到事故警情后,事故处理员于学君赶到现场,发现两台公交车轮胎和车体分别受损,而罪魁祸首却是一个“钢圈”。钢圈从哪来?两名事发时就在公交车上的驾驶人谁也不清楚,只听到了响声,才发现自己驾驶的公交车被它砸了。
而肇事的元凶也被两名公交驾驶人看管了起来,看到钢圈满身的伤痕及自身的重量,让两名驾驶人惊魂未定、一阵后怕。因为其中一台公交车当时正在站点候客等待发车,这要是被它伤了乘客后果不可设想。
事故处理民警随后调取了该路段的监控视频,录像清晰还原了事发时的一幕:一辆大货车装满废旧钢材,沿沈环106线由滨河南路向阿家岭隧道方向快速行驶。当车辆行驶至7路公交站路口时,一个“钢圈”迅速从车厢内跳车,沿路口一侧一直快速滚动到路口另一侧,期间对两台公交车进行了剐蹭,而就在钢圈脱落的前一刻正好有一辆摩托车右转驶离了道路,否则危险从天而降。
事故处理民警联系了货车驾驶人,货车驾驶人对当时情形一无所知。民警随后出具了事故认定,本次事故由大货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两辆公交车驾驶人无责任。大货车驾驶人负责维修两台公交车所受损失的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规定,对大货车驾驶人处以罚款150元,同时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7路公交车车队全体驾驶人对平山交警细致工作、快速侦破车辆受损的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作为民生企业的公交集团公司领导也向大队办案民警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