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南芬分局刑警大队喜迁新居
经过近一个月的修缮和简单装饰,近日,本溪市南芬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喜迁新居,终于结束了多年在外租房办公的不利条件。有了自己固定的办公场所。南芬刑警大队新址坐落于南芬区政府院内,共两层,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拥有12个房间,并配有宽敞明亮多功能会议室。
南芬刑警大队成立于1985年,受办公场所条件所限,曾先后两次长达十余年在外租房办公,由于没有固定办公地点,导致没法投入固定的基础设施建设,也阻碍了分局刑警大队现代化警队建设的进程。分局新一届党委组建后,高度重视刑侦工作,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贵华到南芬分局工作后第一站就来到刑警大队调研,他提出对刑侦民警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既舍得投入财力,又舍得投入人力,更是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当他了解到刑警大队现有办公场所为租借之后,多次跑区委、区政府,向区委书记、区长汇报,争取支持,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后区政府同意将区综合执法局搬走,并将该办公楼腾倒给南芬刑警大队使用,并同意由分局设计、由区政府出资,对该楼进行修缮,切实解决了南芬刑警办公难题。
目前,南芬刑警大队新的办公环境窗明几净、光线良好,置身于新的工作环境,让南芬刑警队员们信心百倍。大家一致表示,绝不辜负区委区政府的厚爱,绝不辜负分局党委的支持,全体同志要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一定会鼓足干劲,努力拼搏,争取南芬刑侦工作再上新台阶,再铸新辉煌,为维护南芬区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