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桥北分局完善“三项机制”,推进涉爆企业安全监管长效管理
本溪市桥北公安分局辖区目前共有涉爆单位3家,分别是罕王矿业、大台沟铁矿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均为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目前,罕王矿业为生产状态,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厂区内设有炸药库房,库容15吨,目前库存炸药1.67吨。大台沟铁矿目前处于排水阶段,设计井深1250米,目前井深908米,至去年9月以来一直未使用炸药。福耀硅砂矿业现隶属福耀浮法汽车玻璃集团,2017年福耀项目进驻本溪以来,一直处于矿山改造阶段,未使用炸药。今年9月正式审批使用危爆物品,现先后进行两次爆破,分局民警全程监管。
一是严格危爆从业人员审查机制。分局严格危爆物品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对有问题的人员不予办理民爆作业证等相关许可证件,并在年审换证中强化背景再审查,及时掌握危化品从业人员有无家庭和社会矛盾、对工资待遇等是否存在不稳定情绪,确保从业人员思想过硬。二是强化部门共同监管协作机制。分局主动加强与安监部门沟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就危爆物品监管信息、工作经验等进行交流研讨,合力补足各自监管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分局会同区安监局对全区涉危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以联合执法的形式,不断提高对危爆物品单位的监管力度。同时,分局创新工作举措,成立分局巡防专业队伍,加大涉爆企业周边的巡逻防范,并对企业民爆物品运输及爆破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督导。三是完善双培训机制。分局落实对危管民警和危爆从业人员的双培训制度,一方面邀请专业讲师、专职危管民警强化对危爆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效提高其安全监管能力。今年以来,分局已对3家危爆物品单位的30名从业人员开展3次集中培训。另一方面,分局注重对社区民警、危管民警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危管民警队伍建设。目前,分局共有专职危管民警3人,兼职3人,为分局扎实做好危爆物品监管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