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交警支队辅警大队再次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结合前一阶段营商办到基层大队督导检查所提出的问题,5月15日中午,交警支队辅警大队召开全体民警、辅警大会,再次深入学习《辽宁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
会上,大队长许建福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大队全体民警、辅警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明确交警的所有工作都跟优化营商环境息息相关。
二、彻底消除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陋习恶习,特别是大队值日警官,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都要做到热情接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严格规范化执法,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要将规范化执法和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降低行政复议、减少群众投诉,尽量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是初始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