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治安支队进一步强化“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辽宁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5月14日上午,治安支队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辽宁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
学习会上,支队政委康贤民带领全体民警详细解读《辽宁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严禁”纪律规定》。康贤民政委强调:一是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有诉必应、有错必纠;二是坚持务求实效、务必长效,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三是要求全体民警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学习“二十条严禁”工作纪律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认识,增强遵守贯彻落实“二十条严禁”的自觉性,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坚决防止违反“二十条严禁”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