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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溪湖公安分局“四戒”措施加强民警队伍管理

来源:溪湖分局 发布时间:2018-02-01 14:25: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改进民警工作作风,有效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戒”举措全面推进队伍管理更上新台阶。

一、戒贪图安逸,不思进取。不断强化职业理念教育,着力培养正确的理想信念,增强民警的进取心、责任心,坚决抵制无所事事、不负责任等庸俗化意识的侵袭,引导民警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把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天职,树立爱岗敬业、创优争先的良好职业形象。

二、戒消极怠慢,上推下卸。重点整治消极怠工,工作“磨洋工”等影响队伍形象和警民关系的问题,着力培养民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的勇气,坚决改变懒于工作、拈轻怕重的被动局面,坚决摒弃推拖扯皮等惰性思维,树立勤政善思、精益求精的良好职业风尚。

三、戒不学无术,滥用职权。时刻提醒、引导民警在学习中正确认识群众给予的权力,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敬畏百姓,始终做到遵纪守法,时刻恪守权力的边界,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公正执法、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戒急功近利,好大喜功。进一步注重民警价值观、人生观教育培养,引导民警树立求真务实理念,坚持一步一个脚印,着力倡导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警营作风,提高工作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坚决摈弃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增强服务意识,在群众心中塑造务实为民的忠诚卫士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