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竖井派出所多举措保护全国重点文物
彩屯煤矿竖井始建于1938年2月,是日本帝国主义掠夺我国煤炭资源的佐证。新中国成立后,朱德、董必武、康克清等领导莅临视察,周恩来总理曾在京接见彩屯煤矿领导同志。
彩屯煤矿竖井于2013年3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全方位保护好全国重点文物竖井,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竖井派出所认真筹谋,积极行动,通过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落实好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巡逻防控工作,以防促打,增设彩屯煤矿及其周边的巡逻路线开展24小时巡逻防控,由每日值班民警领巡,并在夜间等易发案时间段,深入彩屯煤矿内部进行车巡和步巡,提高见警率,起到了预防和震慑的作用。
二是开展彩屯煤矿及其周边的治安隐患清理整治行动,对重点人员外来人口、出租房屋、废弃库房等易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和区域进行全面的摸排清理,一经发现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将快速严肃处理。同时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悬挂条幅,积极动员辖区群众参与进来。
三是对彩屯煤矿的内部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尤其是强化彩屯煤矿内部保卫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思想教育培训和内保业务培训,向企业内保人员强调保护好全国重点文物彩屯煤矿竖井的重大而深远意义,提高内保人员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同时讲授日常防火、防盗、防破坏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内保人员的保护文物的水平。
四是责令企业对其已破损的外墙进行限期修复,加强对彩屯煤矿竖井的外围保护措施,同时向企业提出增加内部安保人员的数量,以此强化对竖井的保护。
五是针对彩屯煤矿的外部情况特点,在其附近的路口增设监控设备,便于实时监控企业的外部情况。
竖井派出所将会继续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大对全国重点文物彩屯煤矿竖井的全面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