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火连寨派出所突出“四字”强化监督确保执法安全
为扎实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火连寨派出所立足实际,精心组织,突出“细、严、活、全”四字,强化执法办案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涉案人员零伤亡目标。
源头监督细。从规范细节和程序入手,狠抓执法办案源头监督。一是规范接处警细则。明确了接处警主体、处警着装、处警程序、案件移交等工作环节,同时规定了需要采取现场勘察、现场录音、摄影摄像的案件类别和具体的操作规程。二是规范讯(询)问程序。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轮流看护,随时掌控嫌犯神情变化,防止嫌犯产生自暴自弃,发生自伤、自残、自杀、脱逃等问题;在对嫌犯的讯问中,保证至少两名以上民警在现场进行讯(询)问,确保讯(询)问过程合法公正,科学规范。有效杜绝刑讯逼供或“执法环节发生非正常死亡”的问题。
考评监督严。对执法质量实行日常化考评,建立了执法质量日通报制度,将考评成绩并纳入民警绩效考评的范围,与民警个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挂钩,每月结合日考评情况对执法质量进行考核,纳入目标管理。
监督方式活。创新思路,扎实举措,多形式开展执法安全督察。一是采取领导跟案检查,重点检查传唤、继续盘问、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使用情况及候问室、审讯室等关乎人身安全场所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推行回访制度,对涉案人员进行回访,查找执法漏洞和短板,扎实落实整改措施。
监督机制全。对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督,严格落实 “重大执法事项合议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机制,对出现的错案,按“五谁”原则处理,即“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造成损失谁赔偿,谁引起诉讼谁出庭应诉”,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究,全面落实执法过错责任倒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