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新明派出所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本溪市烟花爆竹管燃放理条例》,2017年08月11日上午,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新明派出所组织召开了《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专项工作会议,会议由所长姜锋镝主持,全体民警及辖区内容易燃放烟花爆竹的经营场所负责人参加,会上,教导员韩俊岐组织大家学习了《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使参加会议的每个人深入了解《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精神。
会后,由所长姜锋镝和教导员韩俊岐带领全体社区民警及辅警,进入到辖区内各个社区,商场集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针对《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们在各个社区、商场、影院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的宣传。并现场版发放宣传单解答百姓咨询。
民警们通过详细的宣传教育,使辖区内百姓进一步的了解烟花爆竹燃放的危害性,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新明派出所共出动警力20余人发放宣传单200余张、酒店签订协议3份、LED宣传显示屏3块,制作宣传板6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