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交警支队多措并举展开交通安全宣传攻势
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迅速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坚持“领导抓宣传,民警会宣传”的导向,打造“一个中队就是一个阵地,一个民警就是一个窗口”工作模式,形成铺天盖地的大宣传格局,全力营造交通安全良好舆论环境。交警支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明确重点目标,大力展开宣传攻势。
一是启动支队宣传专班。以副支队胡浩然为组长,各所队教导员、科室一把手为成员,由宣传科、源头大队组织、协调,政治处加强宣传业务培训,监察室强化考核督导。
二是开展“百日宣传竞赛”活动。将宣传指标下到所队,考核到中队,层层传导压力,人人身上有指标,激发全警工作活力。三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曝光”行动。着重对以下被处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涉及的当事人、法人进行曝光:(1)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2)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4)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5)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6)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7)驾驶营运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8)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9)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10)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11)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1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13)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四是开展交通安全“大警示”行动。源头管理部门要摸清底数,建立客货运输企业、重点驾驶人台账,建立行之有效的客货运输企业、重点驾驶人微信“工作群”、短信“工作群”。并强化“点对点”安全警示提示,利用微信、微博、12123短信平台等方式,向客货运输企业、重点驾驶人推送安全警示;向所有驾驶人开展安全提示和安全预警。每个月至少向货运输企业、重点驾驶人推送一次安全警示、至少向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提示和安全预警。
五是开展客货驾驶人“大教育”行动。一要提高违法记分驾驶人的教育率。源头管理部门要对所有需要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的驾驶人进行一次底数梳理,及时进行教育告知。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率(实际教育人数/应教育人数)要达到100%。二要开展面对面教育。事故部门要对2017年以来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和2016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分别建立台账,并保持数据鲜活,准确掌握驾驶人、相关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源头管理等部门要根据事故部门提供的上述信息,迅速开展一次对相关驾驶人的面对面教育,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面对面约谈教育。事故部门8月5日前完成相关台账建设,源头管理等部门8月15日前完成驾驶人面对面教育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面对面约谈教育,所有台账建设和教育活动要求“留痕”备查,并保持常态。
六是开展新媒体宣传“大矩阵”行动。通过微信、微博等“双微”平台加大对违法危害、安全知识普及的力度,支队将及时转发@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权威发布→一线微观等博文,每周转发不少于7篇,形成微博、微信矩阵。各大队要积极回应,源头大队、各基层所队落实全市交警、辅助人员、驾驶员的扫码关注交警微发布工作,力争从目前的关注人群1万左右的低水平达到10万左右的全省中游水平。
七是开展公安交管执法“大直播”行动,一要在全国交警“执法直播台”关键词下,支队每月至少组织二场次以上在线执法直播。二要各单位要积极参加支队统一策划的央视新闻移动网、新浪微博、一直播、今日头条等多平台联合直播。
八是开展宣传入户活动。支队就当前交管的中心工作,印制宣传单,由源头大队负责,指导基层所队发放,力争每户家庭都有一份宣传单。
九是大力加强正能量宣传。策划主题宣传,讲好交警故事。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小交警”、“小交通安全志愿者”体验活动。积累工作素材,拍摄感人事迹,展示工作成果,提高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