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区交警大队强化软环境建设积极创建“服务型”警队
为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本溪市高新区交警大队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围绕“四个服务”做文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推进“服务型”队伍建设工作。
一、端正服务态度。大队要求民警对待群众要热情,做到百问不烦,百答不厌、笑脸相迎。尤其是大队违法处理室、车管办事窗口、事故处理岗位规范着装、文明用语,对待群众的咨询疑问耐心解释回答,让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大队督察组将不定期深入督导工作并及时通报,对造成不良影响者将严格问责。
二、增强服务能力。在执法和办理业务过程中,大队坚持岗位培训、岗位练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为群众服务办事的能力。为此,各个部门针对各自工作岗位性质,组织开展了管理规定学习、业务学习、礼仪常识培训和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了服务能力。
三、提升服务质量。大队要求民警在为群众办理业务及执法办案时,必须严格执法程序,增加透明度,确保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进行。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转变服务观念。大队要求分管领导多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减少坐在办公室听取汇报,变“你上来”为“我下去”。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常到重点企业、单位督促检查,确保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到位。经常送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到企业,深入宣传,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长效机制,体现更多的人文关怀和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