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明山交警大队召开第四季度辖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会议
11月21日,本溪市明山交警大队召开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车管工作会议,重点传达《10.18视频会议》精神、《刘钊局长在第四季度重点工作部署会中关于源头管理方面的讲话》精神,并再次强调第四季度辖区工作重点,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并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尽职尽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针对企事业单位重点车辆,大队对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超过3起、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威胁安全的驾驶人上路运营。对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客车夜间违规运行问题多的运输企业,要会同相关部门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结合实施《刑法修正案(九)》,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安全员、车辆承包经营者责任,并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同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切实消除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市民出行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