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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平山派出所创新“四项机制”加强危化物品管控

来源:平山分局 发布时间:2016-08-24 09:30:37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为防止危化物品事故发生,本溪市平山公安分局平山派出所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作为社会安全管理的重点,紧扣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优化措施,落实责任,创新“四项机制”狠抓危化品管控工作。

一、创新常态教育机制,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派出所每月对各涉危单位进行巡视检查,对各涉危单位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点评。每季度召开一次涉危单位负责人例会,组织学习相关工作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通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和安全违规事件,加强与各涉危单位的沟通与互动,增强理解和支持,做到警钟长鸣。一年两次举办涉危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做到常学习、常提醒,有效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意识,确保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创新岗位责任机制,切实推进规范运行。对涉危单位建立企业管理档案,对储存仓库详细情况、仓库安全评估方案以及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操作员基本情况、岗位职责要求、突发安全事件处置预案等建档。专管员每月定期对内卷相关内容进行填写更新,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职责和操作员岗位责任。明确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购买、使用危化品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引发各类事件的法律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通过相互监督、互相提醒,有效降低了危险剧毒物品流失的可能性。

三、创新人员评察机制,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在危化品管理中,仓管员、安全员、操作员是接触危险剧毒物品频率最多的人员,也是最有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工作中,重点抓好这三类人员的调查工作,建立评察机制,确保素质过硬、人人过关。对三类人员的思想状况、精神状态、家庭情况、交往人员、平时活动进行跟踪调查,并视情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及时调整和清退不合格人员,确保员工与剧毒化学品“零接触”。在涉危单位内部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主动化解单位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员工出现过激行为引发危险物品失控、被盗、非法使用等现象,消除犯罪动机的产生。

四、创新协作监管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专管员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内外协作机制,对涉危单位实施全方位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与安监、环保、卫生、工商、交通、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并组织开展联合安全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涉危单位隐患。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有力保障了辖区安全稳定,得到辖区企业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