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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高峪派出所巧借外力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显著

来源:明山分局 发布时间:2016-02-16 11:10:4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高峪派出所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管理,以深化民调评警、提升窗口服务为抓手,深入基层走村串户,不断夯实群众工作基础,巧借外力,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在化解信访积案、减少集访闹访、预防“民转刑”案件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确保了矛盾纠纷不上交、不积压,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畅通灵敏的信息来源渠道。掌握了信息,掌握了工作主动权,就能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和始发阶段。一是建立了一支信息员队伍。凭借着良好的群众工作基础,高峪所建立了以特情、信息员、联络员为主的多种情报信息力量,将触觉延伸至社会各层面,确保第一时间收集到各类不稳定信息。2015年以来,高峪所通过信息预警机制,共获取各类社会矛盾信息150条,超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5 起。二是完善了一个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向群众报告派出所工作例会,征求群众对派出所工作的意见,收集辖区不稳定信息。三是健全了一项定期排查机制。以民调评警大走访等活动为抓手,组织民警深入社区、村组,企业排查化解因债务、感情、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民间矛盾。同时,将矛纠纷汇总成册,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第一时间解决到位。

二、建立良好的群众工作基础。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高峪所在第一时间做好调查取证的同时,积极寻找矛盾双方认可的中间人,从中搭建起双方交流、沟通的桥梁。这中间人就包括:当地党委政府、政界商界杰出人士、外界知名人士、当地社区干部、老党员、老干部及有威望的居民等。当然,中间人要为我所用,还需要花一定的功夫,这是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是为民办实事强化警民联谊。过去,在群众看来,到派出所办事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高峪所通过提升窗口服务效率,积极改变群众这一老观点。全所民警,只要是群众来办事,特别是诸如新生儿上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更改姓名、办理身份证等等,都是像朋友一样热情接待,一张笑脸、一杯水,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快速、便捷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让群众感觉到派出所找民警办事,就像是来看望老朋友一般,和群众建立了良好的友谊。二是民调评警大走访取得群众信任。民警到群众家中,就像是去走亲戚,群众家里有什么急事、难事,比如有线电视不能看、电话打不通、电灯不能亮等等,不管是份内事还是份外事,民警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协调其它部门第一时间解决,感觉民警就是群众的子女或者兄弟,以此赢得群众信任。在民调评警工作中,社区民警严忠民成绩突出,多次被评委优秀社区民警。三是巡逻防范塑造民警良好形象。经常开着警车、亮着警灯在乡镇街道、乡村、学校周边进行巡逻,并用警车上的大喇叭,开展防盗、防骗、防事故等宣传工作,塑造了民警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感觉民警时刻都在为群众保驾护航,提升了群众安全感。

三、采取超常的化解处置办法。当前,最突出的矛盾主要是拆迁纠纷;重点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因意外原因导致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家庭内部或邻里关系之间因婚姻、日常琐事、打架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各类经济类纠纷,特别是薪酬纠纷、借贷纠纷等等。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类别,高峪所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解决。但归根结底还是要把握“快、准、透、巧、公”五个字。一是调查取证要“快”。发生矛盾纠纷后,民警要及时赶至现场,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将双方当事人劝离现场(对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同时,要迅速对矛盾纠纷的全过程进行详细调查,全面、客观地了解清楚引发矛盾纠纷的具体时间、地点、起因和纷争等等。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为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找准问题焦点要“准”。尤其要准确把握当事双方矛盾的纠结点,究竟是因何事引发,是“新仇”还是“旧恨”、是“感情”还是“钱财”、是涉及“政府”还是“群众”,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根据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措施加以解决。三是讲理说法要“透”。调解过程中,民警应宣讲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引导当事人要正确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同时还要以案说法,要善于运用身边因当事双方得理不饶人而引发的各类案件和损失,引导当事人要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宽容之心,从而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调解,最终达到妥善化解的目的。四是借力化解要“巧”。在借助外力,选择中间人从中牵线搭桥时,一定要找到对双方说话都有权威的人员,而且要对调解结果能够拍得了板,不能出现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