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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平山交警大队及时处理一起损毁公共设施案件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19-06-18 10:40:12 浏览次数: 【字体:


早在2019年5月,为从根本上扭转本溪火车站前违停乱象,根据支队统一安排部署。平山交警大队多措并举掀除站前“牛皮癣”,其中“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相继到位,站前停车秩序得到了彻底治理。

作为“物防”措施的重要手段,阻车桩先后更换两批,最初设置“阻车球”,但考虑到市容市貌统一更换为“阻车柱”加挂反光贴,目的就是提示行人及驾驶人,同时表明“身份”。市政部门还在阻车柱下浇灌水泥加强固定,可以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直到6月6日才彻底竣工投入使用。

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仅隔7天时间,6月14日9时06分,辖区中队民警王锐、王岩巡逻至站前停车场出口时,发现一根“阻车柱”竟然不翼而飞,相当于给人行道加装的隔离设施体系打开了一道缺口,将前期的大量工作毁于一旦。经调取该地段监控视频发现,系有人于前一天午夜故意损毁所致。汇报到大队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遂指派两人向辖区站前派出所报案。

站前派出所当班民警佟乃光、李东泽接到平山交警大队民警报案后,于当天18时05分,成功将涉嫌故意损毁公共设施的陈某抓获。在监控视频等证据面前,陈某供认:其13日驾驶私家车欲前往站前某歌舞厅娱乐,因阻车柱阻挡,车辆无法开到舞厅楼下,明知阻车柱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市政部门共同设置的固定设施,依然强行损毁,将破坏的阻车柱遗弃。站前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故意损毁公共设施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陈某连夜即被执行拘留。

本案中陈某因一己之私,仅因85米距离车辆无法驶入“人行道”停车即对公共设施大打出手。让人可气的是违停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知法犯法,为了一次违停更是干出另一件违法行为,真是无知无法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