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公安局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
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本溪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开展伊始,县公安局便第一时间将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一次部级联席会议精神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汇报,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建立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县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本溪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指挥部,由副县长车行千同志担任总召集人。并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县际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19个成员单位在专项行动中的具体工作职责、措施、任务、目标,为专项行动强势启动和强力推进奠定了坚实的领导基础。
与此同时,县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省厅、市局工作方案要求和相关指示精神,迅速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长车行千亲自挂帅的专项行动总指挥部,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局工作。同时,结合本局历年缉枪治爆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本溪县公安局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任务目标、职责分工、工作措施等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谋划部署,为专项行动的扎实稳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目前,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公安机关的倾力组织实施下,全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可喜成果。特别是东营坊、田师付、碱厂、南甸四个派出所的工作尤为突出。截止10月末,全县共侦破涉枪刑事案件3起(其中:非法持有2起、非法买卖1起),打击处理3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2人;查获非法携带枪支治安案件5起,打击处理5人,其中:罚款3人、警告2人;侦破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品刑事案件1起,打击处理4人,其中: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1人;侦破非法储存爆炸物品刑事案件1起(从涉枪案件刑拘人员身上深挖破案);查获非法使用爆炸物品治安案件1起,行政拘留4人;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6起,行政拘留6人。共收缴各类枪支18支(其中:破案收缴11支、通过宣传发动使群众主动上交7支)。收缴枪支种类为:猎枪4支、小口径步枪1支、钢珠手枪1支、射钉枪改制枪1支、鸟枪1支、气枪10支;弩1把;子弹205发,其中:军用弹199发、猎枪弹6发;收缴炸药85.45公斤、黑火药1公斤、雷管708发。此外,还在建筑工地收缴地雷2枚、手雷1枚、手榴弹1枚、迫击炮弹1枚。
同时,宣传教育发动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在公安机关的积极宣传发动下,枪爆等危险物品散失社会对社会治安构成的现实危害已经家喻户晓,群众对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普遍给予了积极关注和大力支持,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和向纵深推进营造了良好、浓厚的舆论氛围,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办公室及各派出所,积极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开展了宣传报道工作,形成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和极大的震慑效果。
截至目前,多家新闻媒体对本溪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果给予了大力宣传报道,其中,中央级媒体播发稿件13篇、省级媒体播发稿件15篇、县级媒体播发稿件27篇。此外,省厅、市局对本溪县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也给予了大力的宣传、肯定,省厅治安总队编发本溪县工作动态7篇、市局简报编发动态2篇、治安支队刊发简报6期。
目前,本溪县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全市排名第二、在全省治安系统业务单独排名并列第二,成果喜人,业绩突出,受到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充分肯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