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峪派出所对物业自招保安人员进行制度培训和安全教育
为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促进自招保安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健全保安从业单位保安服务管理制度。2018年10月29日上午10时,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高峪派出所来到辖区富祥小区物业组织召开自招保安员的培训会。会上,高峪派出所副所长何敬峰对保安从业单位监管和自招保安员管理工作作指导,此次会议共有 60余人参加。
会上,高峪派出所所长副所长何敬峰先是通报派出所对辖区自招保安员单位的监管工作情况。接着就《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自招保安员单位备案、权限、职责、具备的条件等相关业务和法规进行解读培训,强调了保安员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及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随后,高峪派出所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保安从业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安从业人员学习《保安管理服务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职责;二是确保保安人员持证上岗,否则由自招保安管理单位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是自招保安员单位要严格管理制度,用典型事例深入浅出阐述了自招保安员单位管理的重要性。最后,高峪派出所社区民警分别对参会单位管理骨干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自招保安员单位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保安员的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