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强制隔离戒毒所积极开展社会志愿监督工作
为打造辽宁最优营商环境加油助力,更好地践行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减少不安定因素,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人民群众在国家事务管理与决策中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本溪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社会志愿监督工作,在强化内部建设的同时不断引入社会资源和力量,推动戒毒所向社会开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权事业的发展,致力于将我所建设成为展示社会主义法治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监督机制。戒毒所根据工作需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副所长郑文辉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与社会监督员进行有效对接,并持续深入抓好社会志愿监督员制度的落实,全所上下牢固树立“社会监督不设时限、问题隐患必须认真有效解决”的工作决心,切实增强“主体意识”,主动作为,抓实社会监督工作、促进戒毒所安全、规范、文明管理。
二、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10月17日,戒毒所组织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全体民警参加此次会议,所长周海春代表戒毒所进行了发言,详细介绍了戒毒所的情况,认真听取了社会志愿监督员对戒毒所工作的意见、建议。随后,所领导为社会监督员们颁发聘书,并组织社会监督员对戒毒所进行实地参观,社会监督员还与戒毒学员进行了面对面谈话,及时了解戒毒学员的实际需求,便于社会监督员更好地发挥其监督、指导作用。
三、针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及时整改。社会志愿监督员认为戒毒所在人性化管理方面做的比较好,但是希望能进一步提高对戒毒学员的法律援助,重视对戒毒学员进行普法教育、疾病防控,培养戒毒学员生活能力等,戒毒所就此意见召开支部委员会,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在原有的法律援助基础上,与义工帮教合作,定期开设法律知识课,为戒毒学员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强化疾病防控力度,充分保障戒毒学员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