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公安分局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安防工作努力实现可防性案件的全面下降
为加强可防性案件防范工作,提高社区安全防范水平,提升广大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感、满意度。溪湖分局立足辖区的治安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治安防范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数据研判,提供科学依据。定期对辖区内可防性案件发案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易发案区域、部位、发案时段及作案方式等,制定相对应的防范措施,有效安排部署警力,开展预案引导。
二、加强沟通汇报,取得政府支持。 溪湖分局结合实际主动向政府汇报,能否将开放小区改造为封闭或半封闭的管理模式,或将自然围合状态的建筑群建成封闭、半封闭的管理小区,综合利用该小区内部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组织治安防范、定点守望等工作,达到减少包括三类可防性案件在内的各类案件发案的目的。
三、加强群防群治,推行邻里守望。 治安大队和派出所对群防群治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效提升社区安全防范意识,形成全民结兵,共同参与防范的良好势头。派出所充分发动居民群众做好邻里联防工作,形成以社区民警为龙头,居委会、治保会积极分子为纽带,治安员、保安员为骨干、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社区治安防控模式,进而达到预防可防性案件的目的。
四、加强视频监控安装和使用。 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大辖区内视频监控安装密度。在相对复杂街巷、地段和场所等安装探头,建立无死角的视频监视系统,各所勤务指挥室、分局指挥中心实施专人24小时监控操作,实现辖内可防性案件大幅度下降。
五、加强出租屋管理和重点人员管理。 针对从事可防性案件犯罪人员多为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通过强化出租屋管理,压缩此类人员的生存空间,能够达到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发案的目的。同时对有可防性案件前科的人员纳入重点人口进行管理,力争为打击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居民的防范意识。采取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采取入户走访、集中宣传的方式来进一步提升广大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组织社区(村)民警深入辖区采取以案说法,实际案例为主题宣传教育课来提示居民法律观念。形成社区是我家、防范靠大家的社会大巡防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