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公安分局强化“三个认识”优化营商环境
有了公安民警高效能守护,才确保了辖区企业的稳定发展。市局吹响服务振兴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号角以来,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履行维稳第一职责,树立服务第一理念,对内向一切影响营商环境的现象“开刀、手术”,对外向一切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违法犯罪“亮剑、宣战”,在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中争先锋、打头阵、当排头。
一、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中心工作、首要职责
溪湖分局坚持做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指向哪里,工作中心和主攻方向就确定到哪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到哪里,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企业期盼要求在哪里,工作宗旨和警务重点就选择在哪里。分局要求全体民警,切实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一切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转,一切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干,将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作为中心工作、首要职责。此外,大力倡导“四通”理念:派出所职责内该办的事,速办“快通”;企业工作运转不畅、需要协调时,及时“沟通”;企业面临困难和矛盾时,积极“疏通”;有利于企业发展、合理合法的事,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胆“变通”。
二、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当先锋、打头阵
要让企业安心生产、放心经营、省心管理、舒心发展、专心建设,公安民警就要不断提高对辖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率。6月以来,溪湖分局以市局开展的“危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辖区大型涉矿、涉爆企业集中、治安状况复杂的实际,先后组织了“危爆物品隐患大排查”“企业内部安全大检查”和“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周”等专项行动,期间,帮助指导“本溪矿业”、“大北山铁矿”、“六合爆破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共整改治安隐患21处,爆炸物品搬运、储存、管理和使用隐患19处,指导企业开展爆破实战演练5次,督促企业增招保安门卫12人,增加内部监控探头21个。为辖区企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各家矿山企业使用炸药近百余吨,雷管万余发,无涉安全案事件发生。
三、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强化服务、保驾护航
溪湖分局严格落实会奇市长提出的“大事小事认真办、一切事情依法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特殊的事情登门办”的“四办”精神,细化市局《70项措施》,细研涉企矛盾化解机制,探索一套流程清晰地服务体系。为实现“警企零距离”服务,溪湖分局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深化“护航警官”制,认真落实“警务专员”制度,由社区(驻村)民警分片联系辖区重点企业担任警务专员,在企业内部粘贴驻企“警务专员”亮相牌,公开照片、姓名、职务、警号等信息,并将民警相关信息融入“二维码”向企业公开,便于民警与规上企业和重点招引企业进行对接指导。期间,为企业职工“一站式”办理户口5件,居民身份证12人次,居住证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