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交警、预审联合办理“醉驾”案件中心成立取得显著成果。
在全国、全省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和本溪城市管理年交通大整治行动中,本溪交警支队举全警之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已经取得显著成果。从3月5日到现在,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与预审支队驻在组联合办理“醉驾”案件68起,诉讼过程中没有1起案件被退查,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办案成本。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探索联合办案模式
今年以来,公安部、省厅先后部署严厉打击“酒驾”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部署城市管理年中,部署了声势浩大的交通大整治行动。交警支队将打击整治“酒驾”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载体,作为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民心工程来推动、来落实。全市各级交警部门结合城区、乡镇道路交通实际,分别细化制定工作方案,确定了以城区为主战场,乡镇为分战场,城乡联动联治,巡特警和派出所联勤联巡,先后查获一大批酒驾、醉驾案件。
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原来办理“醉驾”案件程序是,由各交警大队直接办案,先是通过吹气测试超过80mg/ml,视为“醉驾”嫌疑,立即受案,在抽取的血样送沈阳佳实司法鉴定所鉴定达到醉驾标准后,进行立案侦查,破案后将案卷报送市局预审支队审核起诉,最后移送检察院,整个办案环节费力、费时、费经费。为解决这个问题,交警支队支队长边永新、分管副支队长宋洋高度重视,专题调研,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归口办理“醉驾”案件问题,最终确定从今年3月5日开始,城区各交警大队在查处“酒驾”案件中,只负责对“酒驾”案件及因交通事故醉驾案件查处,办理岗勤查获的“醉驾”案件全部移交事故处理大队归口查办。
然而,事故处理大队承办“醉驾”案件过程中,可谓是天天跑位于溪湖区彩北的预审支队报卷、审核,费人力、费时间、费交通费。为此,交警支队积极与预审支队沟通,探索在事故大队设预审工作驻在组的问题,得到了预审支队支队长秦玉喜的大力支持,最后经市局领导同意,预审支队于今年6月份派驻在组与事故处理大队联合办案,为快速查办“醉驾”案件发挥了很大作用,交警、预审联合办案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省警力、财力,降低了办案成本。
二、忠诚履职,高效工作,高质量查办醉驾案件
事故处理大队现有民警和工作人员11人,承担全市城区死亡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接手“醉驾”案件工作后,由于工作量大,警力明显感到不足。事故处理大队工作特点没有时间表,夜间是人们熟睡的时段,但是只要是发生死亡交通事故和查获“醉驾”嫌疑人,即使后半夜、凌晨,乃至刮风大雨天,大队全体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都要赶到工作岗位,通宵达旦工作已经是家常便饭。
从3月5日以来,事故大队民警基本没有节假日、双休日,“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已经习以为常。期间,大队长马胜全、教导员张成刚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几乎每起都凝聚了他们的汗水,忙到深夜打个盹,第二天又投入忙碌的工作中。民警杨智明是办理“醉驾”案件的专职民警,办理“醉驾”案件成了 “连环链”,没等这个案件结束,又一个案件就来,满脑子都是“醉驾”案件。女儿在一中高三晚上需要接送,杨智明有多少次在校门口接女儿时候,单位来电话有“醉驾”案件,他都火速赶回单位,孩子只能自己打出租车回家。
7月13日(周五)晚上,事故大队接到7名“醉驾”嫌疑人,忙的“开了锅”,连询问室都不够用了,大队长马胜权带领全体民警看押的看押,做笔录的做笔录,抽取血样去沈阳鉴定,忙了一个通宵没睡,双休日也没休一天,与预审部门联合办案直到将案卷移送检察机关。
预审支队驻在组的孟媛媛科长,带领4名同志驻在事故大队,可以说事故大队忙,他们就忙,联合办案共同研究提高案件诉讼速度。孟媛媛孩子才3岁,丈夫是刑警工作也忙,孩子照顾只能依靠父母。很多时候办理“醉驾”案件审核忙不过来,在暑假孩子放假期间,孟媛媛有时不得不带着孩子到单位工作认真审理把关每起案件,确保案件的高质量完成。
三、公正执法,廉洁奉公,做好醉驾当事人思想工作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口头禅。然而就有很多驾驶人视法律于不顾,都在查获时如梦方醒、后悔已晚。事故大队民警日常处理“醉驾”案件,还要通过法规和政策,苦口婆心做好当事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还有的家属找人说情、拿出现金贿赂民警要降低处罚,都被办案民警们晓之以理拒绝。
民警杨智明在处理一起驾驶两轮摩托车“醉酒”案件时,当事人是吉林人来高新区经商的,其家属为了降低处罚,拿出1000元现金给杨智明,只要不定“醉驾”就行,被杨智明拒绝。杨智明向他耐心解释了办案程序,说“醉驾”取决于鉴定,只要吹气测试达到“醉驾”标准,还得送沈阳进行血样鉴定,才能最后决定是否构成醉驾,法律不会冤枉人的,血样鉴定是定格“醉驾”的依据,最后这名当事人受到了刑事处罚。
在处理一起北台企业工作一名工段长“醉驾”案件时,当事人陈某痛苦流涕,后悔自己的“酒驾”行为。得知“醉驾”鉴定后,他将失去工段长的职务和工作时,情绪低落,不想活了。大队长马胜全反复做思想工作,说“醉驾”的处罚必定是刑事案件的最轻处罚,应该有信心改正错误,还有家庭啊,要有责任啊,最后陈某解除了顾虑。还有一位黑龙江来本溪打工的61岁单身汉,无证“醉酒”驾车被查获,为防止确保候审期间逃逸,大队长马胜全与其长谈家庭情况,得知其单身无职业时,要给他找个更夫之业管吃住的,该人连声感谢说,马大队长真是好心人啊,我一定接受处罚,再也不喝酒开车了。
交警、预审在事故处理大队联合办案机制,给交警事故处理大队办案带来便利,也给执法规范化,加速办理“醉驾”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事故处理大队在人员少的困难条件下,领导带头真抓实干,向时间要警力,向素质要警力,认真办理每一起“醉驾”案件,严厉打击了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犯罪。同时还向当事人及家属宣传酒驾的危害性,通过办理“醉驾”案件的案例,大力宣传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