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召开夏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调度会议
为进一步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确保今年夏季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7月18日下午,本溪市明山区在明山公安分局召开了夏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调度会议。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宫爱军,区安监局、教育局、林业局、卫计局、综合执法局、民政局、财政局、服务业局、广电局、规划局、市场局、交通局、人社局、人防办、工业园等单位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各派出所所长、主管消防工作副所长、专职民警及消防大队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区长潘政宗主持。
会上,消防大队教导员王登权通报了全区夏防百日攻坚工作情况;公安分局副局长康永平宣读了《全区夏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区民政局、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北地派出所代表做了表态发言。最后,宫爱军同志就进一步抓好当前消防工作,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清醒地认识到,进入夏季以来,全国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6月5日南芬区龙新矿业公司思山岭铁矿发生的重大炸药爆炸事故,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给我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消安委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理念,按照《全区夏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确保我区消防形势持续平稳可控。
二是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百日攻坚行动。一要瞄准靶心防大火,各部门要针对不放心的区域场所,结合各自的业务实际开展工作,全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凡是检查过的单位,检察人员要签字备查,凡是发现的问题,一律依法督促整改,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强制要求的,一律不得继续使用;二要深入推进网格化消防管理,要将“九小场所”纳入网格化管理视线范围,做大做强消防管理“第四级”。同时,要针对高层建筑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跟踪到位,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对辖区小单位、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的消防管理,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治理,督促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教育培训。三要强化消防实战演练,消防大队要强化辖区内重点单位消防演练,完善灭火救援预案,要组织辖区微型消防站开展联合区域演练和夸区域合成演练,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三是要落实责任,全方位提升全社会的火灾防控水平。一要切实担起领导责任,消安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消防工作要坚持工作部署在一线、督促检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研究具体的、管用的措施和办法。区消安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分析形势,及时解决突出问题。二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消防职责落实到基层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头。三要强化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消安委成员单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指导社会单位搞好自查自纠,根治火灾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消防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对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心慈手软。对责任不落实、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该整改的必须责令整改,该处罚的必须严厉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该追责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要建章立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地见效。一要落实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消安委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将火情分析转化为实际效果,在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安保攻坚战,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大检查活动,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最大限度消除至灾因素。二要实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机制,要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责任重与泰山这根线,逐级压实消防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巡查制度。消安委成员单位每月、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带队督导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三是要建立严格责任追究问责机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这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到位。对排查整改措施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个人,要采取约谈措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以及其他重特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坚决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