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桥北分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民爆物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部署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局下发关于《本溪市公安局民爆物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确保爆炸物品绝对安全。2018年7月5日,桥北公安分局组织召开民爆物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部署会议。分局副局长张忠军,治安大队长张志辉主持会议,两所分管民爆副所长,专职民警参加了会议。会上,治安大队长张志辉宣读了《本溪市公安局民爆物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张忠军副局长做了动员部署讲话。
张忠军副局长就桥北分局民爆物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民爆物品管理,认真汲取“6.5”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引起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加强民爆物品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案件发生。二是全面开展涉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即日起,严格落实涉辖区爆单位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强化公安机关监管责任,严格审核爆破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对发现有单位挂靠、爆破作业人员挂靠行为的,一律暂停挂靠单位爆破作业活动,不予核发或撤销爆破从业人员资格许可证件。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操作装卸民爆物品,装卸民爆物品由民警警戒监督,同时必须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视频资料必须留存30天以上,存档备查。运输民爆物品时,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一车一证”制度,严格检查运输单位、车辆、人员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资格。记录运输轨迹。运输过程的视频资料必须留存30天以上,存档备查。民爆物品从出库运往作业地点始末、运输剩余民爆物品返回退库始末,必须告知治安部门。同时,治安部门组织警力对剩余退库的民爆物品进行现场落地查验,做好登记,存档备查。三是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时部署和调度民爆物品管理各项工作,强化监管责任和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考核问责,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的,在严格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分局要倒查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