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看守所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工作
2017年12月,省高法、省高检、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五家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站,定期派驻律师值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本溪市看守所采取“五项措施”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在本溪市看守所家属接待大厅外醒目位置悬挂法律援助站牌匾,提醒在押人员家属,在押人员可以得到法律援助。二是建立驻本溪市看守所法律援助站,为值班律师设置办公位置,将家属接待大厅1号窗口,改建为法律援助站服务窗口,在1号窗口外悬挂法律援助提示字幕,方便来所办事人员咨询。三是规范法律援助站律师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为在押人员和在押人员家属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四是分管看守所内勤工作所领导与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加强联系,便于开展工作,为值班律师提供工作方便。五是在收押新入所人员时,让新人所人员签署法律援助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装入档案,一份法律援助站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