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明山刑警大队切实做好清明期间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随着供暖结束,用电取暖问题日渐突出,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隐患将会增加。为切实做好明山刑警大队内部的防火工作,确保清明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切实开展防火安全教育会议。
一、强化防火安全责任。明山刑警大队确定大队长李枝峥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导员冷强为第二责任人。李枝峥大队长及冷强教导员针对大队存在的墙体老化、供暖不足等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防火安全自查,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强化防火意识教育。冷强教导员就如何做好清明期间的内部防火工作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了全体民警的防火安全意识,克服了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特别是对大队值班人员进行多次安全教育,确保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三、强化防火能力提升。明山刑警大队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了全体民警防火灭火的“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和防火宣传教育的能力。
四、强化防火安全检查。明山刑警大队对办公室、仓库等所有部位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进行了自检自查,未发现使用“五电”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