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峪派出所强力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本溪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开展以来,明山公安分局高峪派出所以“零容忍、零懈怠、严处罚”的高压态势,以“三个到位”助推“禁燃”行动,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全力保障岁末年初“禁燃”工作管控到位。春节期间,共出动警力25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当场劝阻燃放30起,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一、狠抓组织部署,确保责任压实到位。高峪所高度重视“禁燃”工作,将其作为岁末年初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推进。一是全警参与强势推进。自明山分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后,高峪派出所第一时间召开部署会,对各项禁燃工作进行了部署,全面压实所领导、民警、单位场所三级责任,同时与全体民警、单位消防责任人签定“禁燃”承诺书及责任状,督促民警、单位场所执行“禁燃”规定做好表率,确保各项禁燃工作落到实处,实现禁燃工作“守土有责、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2月16日,高峪派出所出动5名警力,发动社会力量10人,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工作,确保了当日辖区内无一例燃放烟花爆竹事件。
二、狠抓舆论宣传,确保氛围营造到位。以禁放宣传工作为切入点,广泛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宣传发动,做到道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提示、群众有共识,全面营造禁放浓厚氛围。一是突出联合宣传。积极协调社区工作人员、小区物业、单位保安、治安志愿者联合社区民警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围绕宾馆、酒店、商场沿街路面及居民单元楼等易发生违规燃放行为的重点部位和高发区域,通过张贴禁放宣传通告及禁放标志、悬挂横幅、发放致辖区居民“一封信”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化开展禁放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目前,共张贴禁放宣传通告100份,悬挂横幅标语10余条,发放致辖区居民“一封信”500份。
三、狠抓日常巡查,确保执法管控到位。高峪所采取登门检查、联合巡查等方式,全面落实严管、严控、严查,坚决杜绝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是落实常态管控。加强与街办、社区的沟通合作,最大限度的将警力、民力投向街面,定人、定岗、定位,在禁燃重点路段、街道、小区设置监控点,真正做到守住点、控住面,确保禁燃工作无盲区全覆盖;利用勤务指挥室的视频巡逻,指定专人24小时监控辖区禁燃主要路段、重点区域,一但发现燃放行为立即通知就近警力出警,进行劝阻查处,达到“不敢放、不能放、不愿放”的禁燃目标。春节期间,高峪派出所通过常态化视频巡查在辖区及时劝阻了30起欲燃放烟花爆竹事件。二是强化访查力度。组织社区民警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围绕宾馆、饭店、沿街店面、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容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部位和高发区域,加强巡查管控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超市、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主的明察暗访力度,严厉查处店主偷售行为;成立一支由社区干部、小区物业、单位保安组成的“禁燃”社区志愿者队伍,对辖区内住宅小区、沿街店面、企业单位等实施全面管控巡查,形成警民齐抓共管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