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局治安大队开展爆炸物品储存库房和金融单位安全检查活动
近期,根据本溪市公安局“平安本溪”3号治安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本溪县局治安大队会同各派出所,对全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2018年2月2日,本溪县局分管治安工作副政委何光野带领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永海等民警,在高官派出所教导员刘洋的陪同下,深入到高官地区开展涉爆物品储存库房及辖区金融单位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在检查期间,何光野副政委详细询问了高官地区辖区各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底数、总用量、运输、储存、守库力量等基本情况,并亲自到高官同达铁选有限公司爆炸物品存储库开展检查工作。现场检查了该库的人防、物防、技防等设施情况。而后,何光野副政委一行又对沈本农村商业银行高官支行进行了安全防范检查,实地查看了该行人防、物防、技防等设施情况。
检查结束后,何光野副政委要求治安大队和高官派出所,务必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高度重视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始终对涉危爆物品违法犯罪保持高压管控的工作态势,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