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东明派出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2017年9月1日起,本溪市人大决定在本溪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在2018年1月份,平山公安分局东明派出所采取多项措施迅速落实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是走访企业开展告知签约工作。社区民警走访辖区企业开展宣传告知工作,特别是大型酒店作为重点,与大型酒店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状》。
二是走访婚庆公司开展告知工作。走访辖区内的婚庆公司,提示婚庆公司在承接婚庆时提醒客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LED屏、微信等媒体,并组织社区民警在辖区张贴宣传单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贪大图响”、互相攀比等不良社会风气,杜绝违法燃放、危险燃放等行为,为烟花爆竹禁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对辖区重点单位进行节假日安全检查。组织社区民警、联防队员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大型酒店的检查力度,现场实地检查指导,督促落实防范责任,严密工作措施,全力确保重要节点时期辖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