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局“三个抓牢”加强冬季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全面加强入冬以来的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建设“平安桓仁”,桓仁县局将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来抓,抓早抓实,创新工作举措、优化管理流程,以“四个到位”,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一是优化源头抓牢。与辖区涉爆企业层层签订了安全监管责任状,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对相关涉爆作业人员集中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明确未经考核合格、无执业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民爆作业;组织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安全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压倒一切、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
二是做实台帐抓牢。对涉爆物品各环节的流向登记都作了严格规范,明确要求各从业单位对民爆物品的流向登记必须在爆破作业后即时登记,未使用完的一律回库,不得涂改;同时,组织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民警对各涉爆单位、流程的民爆物品流向登记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和不良现象立即进行纠正、整改;督促爆破从业单位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做实登记台帐,依法依规使用民爆物品。
三是现场管控抓牢。加大对民爆现场作业的管控力度,重点检查作业现场爆炸物品是否存在看守人员脱岗或由无证人员保管、使用等违规行为;剩余爆炸物品是否及时清退回库;相关单位在领用清退民爆物品时,是否做到随时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同时,按照 “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要求民爆物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对现场作业点的周边环境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领导岗位责任制,确保民爆作业现场安全的各个环节紧扣不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