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交警支队六项措施加速推进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工作
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隐患,扎实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清理整治工作。本溪交警支队按照省局下达的治理工作目标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城市综合治工作方案规定,把治理整治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清查淘汰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作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源头上查患治患的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和完善整治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淘汰3435台老旧车辆的治理指标,其中公共牌证作废2610台、注销825台,圆满完成2017年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工作任务。
一、强化治理工作组织体系。支队专门成立了由支队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的清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源头监管大队、车管所、科技科、办公室、宣传科等科室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多次召开专项工作研究部署推进会议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有组织有计划加速推进,收到实效。
二、严格执行法规标准。支队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凡达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一律按规定报废,对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达到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一律在《本溪日报》《本溪广播电视报》登报公告车辆号牌作废声明后,在“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内公告牌照作废。
三、强化报废督办措施。支队按照报废车辆公告登记信息,落实辖区属地管理责任,指派大队组织警力以车找人、找单位、找企业,督促办理法定的车辆报废手续。车管所对未按时限办理报废手续的个人、单位、企业实行限办其他业务措施,强制约束车主尽快完成报废车辆手续办理业务。
四、严格限制区段禁行。在城区中心区域、主干路段设置了40块环保绿标限行标志牌,将市区内的解放路、北光路、东明路、胜利路、峪明路、程家路、育龙路、环山路、转山路确定为合围的“绿标区”,限制黄标车和未经检验等未持有绿色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高污染排放车辆24小时禁止通行,同时,与环保部门建立合成共治机制,联合执法,对违禁通行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予以叠加处罚,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震慑作用。
五、强化科技精准打击。将全市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信息及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并采取电子警察、缉查布控系统同步进行,分别取证的方式,实现了对黄标车、老旧车驶入环保绿标路段的违法行为查处,及时通过媒体曝光,强力压缩黄标车、老旧车辆活动空间,有效地降低和减少环境污染和遏制诱发事故隐患。
六、清理挖掘僵尸车辆。按照交通法规和《本溪市主城区交通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支队组织开展大规模、强力度的僵尸车清理整治行动,先后清理470余台僵尸车辆,并通过车辆登记信息核实,从中排查确准了401台达到报废标准,对能联系到车主的报废车辆,全部办理了报废手续。同时,依据交通法规第122条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3个月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支队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确保了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工作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