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开展校园周边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活动
为切实规范校园周边两轮摩托车管理,保障中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9月27日上午,本溪市溪湖交警大队在辖区学校周边设点,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早7时开始,溪湖交警大队在河畔小学门前路口处设点,检查、纠正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早7时前后,正是学生到校上学的时候,不少学生乘坐两轮摩托车上学,有的是驾驶员自己没有戴头盔,有的则是学生没有戴头盔,还有的摩托车三人乘,执勤民警一一将这些违法的驾驶员拦下。在护送学生进入校园后,民警将违法驾驶员带到一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违法驾驶员,驾驶摩托车上路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准超载……特别是载乘学生时,更需要周全的保护以避免其受到伤害。
在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其有15名摩托车驾驶员因违法被纠正,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溪湖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少华表示,此次在学校周边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目的在于通过现场执法纠正违法行为,引导教育过往路人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身与他人的安全;同时通过对学生们的影响,让学生引领家长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