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峪派出所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8月10日,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高峪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以“遵守禁燃规定,创建文明和谐” 为主题的禁燃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丰富的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本溪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精神,以及非法烟花爆竹和劣质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等内容。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及各类场所对燃放烟花爆竹危害性的认识,引导群众和各类场所依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坚决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并为辖区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参与群众650余人次。通过宣传,辖区群众更加关注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依法、文明、安全的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的意识和自觉性,为有效预防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