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拘留所社会志愿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本溪举行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国家事务管理与决策中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进一步加强拘留所执法监督,确保拘留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6月28日,辽宁省公安厅在本溪市监管支队举行辽宁省拘留所社会志愿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来自沈阳、本溪、丹东、朝阳主管拘留所工作的副支队长、全省5个试点拘留所所长,沈阳厚实商贸公司董事长、沈阳商业城股份公司总裁等社会志愿监督员共4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厅监管总队行政场所指导支队支队长史建平主持,省厅监管总队副总队长尹石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启动仪式上,本溪市监管支队支队长裴彬发表了致辞,本溪市拘留所、社会志愿监督员代表作表态发言,行政场所指导支队支队长史建平讲解社会志愿监督员制度的意义、作用、职责和要求。最后,省厅监管总队副总队长尹石权对社会志愿监督员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对志愿监督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既要当好监督员,也要做好管理者;二是既要当好联络员,也要做好实践者;三是即要当好宣传员,也要做好传递者。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本溪市拘留所。本溪市拘留所基础建设、监区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的管理给与会人员留下了深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