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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明山交警大队以整治摩托车为抓手进一步净化路面行车秩序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17-05-18 13:32:3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本溪市明山交警大队按照《全市集中开展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辖区内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等问题,结合近期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辖区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仅517日,扣留违法摩托车35台。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大队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会上,要求所有执勤民警提高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方位深入的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有效规范辖区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努力营造一个安畅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路面管控,依法严格查纠。整治行动中,要求大队民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的查处力度,对于非法拼装的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一律进行收缴;对于无牌无证、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摩托车违法上路和停放的,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载、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采取纠正、教育等工作措施,并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摩托车、电动车管理办法,做到逢违必纠、必管、必教育。合理调整路面勤务安排,把警力、车辆投入到摩托车、电动车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并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错时执勤等办法,加大检查力度。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提高整治效率。在摩托车、电动车道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中,结合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效率,让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充分认识自己交通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及清楚知道对其进行处罚的必要性,杜绝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违法而不知的情况,杜绝违法驾驶人的再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让未被处罚的驾驶人引以为戒,全面控制、降低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规范行车秩序。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刊、微博等传媒作用,广泛宣传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为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二是在执勤检查过程中,民警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未按照规定悬挂临时标识牌、驾驶人未随车携带临时登记证的违法行为的教育,对当事人进行一定时间的教育提醒后当场放行,避免了与群众发生冲突,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市民群众的守法及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治理电动车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