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明山公安分局全力为中电投大型国家级重点项目施工建设保驾护航
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项目”主题活动中,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迅速行动、抢先抓早、靠前服务、主动担当,精心推出了“往前站一步•主动担当些”主题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明山分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中再添硕果,成功保障了中电投在建大型国家级重点项目正常施工。
4月16日,高台子派出所在联系国家电投本溪热电分公司时获悉,国家电投公司在高台子街道办事处窑沟口村,临近沈阳至丹东方向铁路线56.72公里道轨下方20米处进行施工,与市区污水处理管道进行对接。在施工审批时,国电投公司已认定该施工区土地所有权为沈阳铁路局,各种施工手续已经完备。但村民李某在该施工地点常年耕种玉米等农作物,并向国电投公司索要30万元巨额赔偿。国电投施工方找到高台子街道办事处与窑沟口村干部,多次与村民李某家进行协调,告知其施工相关依据及土地所有权相关情况,并向其出示相关的土地所有权相关证明,建议其接受国家规定内的正常补偿标准。该村民一家老少拒不接受,仍然坚持无理巨额索赔要求,并扬言不允许施工。高台子派出所将情况向分局作了汇报。对此,分局局长宫爱军同志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王海龙副局长组织警力迅速开展工作,并要求全力以赴确保该重点项目正常施工,坚决避免企业利益遭受不法侵害。
王海龙副局长亲自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找到国电投施工方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领导以及窑沟口村村干部,召开会议审查各方资料证据。经工作查明,国电投施工地确为沈阳铁路局所有,土地证上标明村民可以耕种但不具备该土地的所有权。由于施工要在地表以下进行,施工方同意把施工临时用地区域恢复原样,并按国家规定标准给予一定的赔偿。但赔偿数额距离李某一家提出的赔偿金额相差很大,李某一家拒不同意,并扬言坚决不允许施工。4月27日,经过连续三天的工作,分局协调各方人员到李某家做最后一次政策宣传工作。李某一家始终抱着侥幸心理,拒不接受劝解,仍然扬言如果达不到赔偿要求就采用暴力手段阻挠施工。
4月28日下午,工地施工进入了关键阶段,分局果断决策,靠前服务、保护施工、防患未然,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并调集30余名警力现场待命。下午2时30分,工地施工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李某带领女儿、儿子、儿媳等4人,不顾现场民警的告诫阻拦,强行冲进施工现场,并对施工机械进行打砸,对施工人员进行辱骂推搡,导致施工进程中断。分局警力立即对暴力阻扰施工、扰乱施工秩序的李某等4人强制带离现场,项目施工很快恢复正常。经询问,李某等4名违法人员均对自己暴力阻挠中电投工地施工、扰乱施工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分局依法对李某等4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5日、6日、7日的处罚。
此次处置工作组织得力、部署周密、坚决果断,有力的打击了违法嫌疑人的嚣张气焰,依法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成功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积极促进了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