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峪派出所四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3月27日上午,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高峪派出所组织召开全体民警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会议传达市局及中分局关于开展“服务营商环境”主题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提出了“八条”刚性要求。同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王明军同志任组长,艾世成同志任副组长。要求全所上下务必把思想统一到明山分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站位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全力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一要主动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加大对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消除经济发展、企业经营等遇到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二要开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工作。加大对金融、涉企、网络等违法犯罪,侵害和影响企业经营的涉黑涉恶、敲诈勒索等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以及涉及食药等领域的犯罪的打击力度。三要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抓好“阳光执法”,规范好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特别是坚决整治好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执法不作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要加大对民警教育督导,决不允许出现“吃拿卡要”现象,确保办事窗口监控探头全覆盖、无死角。四要密切警企警民关系。要进一步拓宽警企警民联系渠道,加强与落地的过亿元项目的服务对接,落实好“一对一”服务举措。要认真研究“一警一企”服务举措,加强警企共建,为属地企业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